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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沿海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区)港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厅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两会、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现决定,自2017121日起,在盐城港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市沿海港口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举措和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预防措施,杜绝或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守重特大事故不发生的底线,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及任务

(一)行动范围

专项行动覆盖全市沿海港口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水上工程建设、危险化学品、集装箱作业、码头装卸作业等重点场所;突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重点工作;突出冬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以及今年来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二)具体任务

1.检查内容

(1)港口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以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

(2)企业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冬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2.整治内容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层面重点整治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港口领域安全措施不落实;企业层面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分类分级管控和风险预警机制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不到位和存在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等问题。

3.落实内容

各单位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安全管理能力建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重点政策措施。

(三)工作重点

1. 危险化学品: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逐一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库区,进一步规范规范港口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运营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港口危化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积极开展在役储罐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环节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水运工程建设:深化水运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作为港口工程建设领域检查标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落实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落海、触电、倒塌等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杜绝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

三、组织方式

(一)企业持续自查。各类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尤其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开展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港口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二)属地安全检查。各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要对辖区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依法从重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缔非法违法建设项目。

(三)市级督查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市港口局负责对全市港口建设和经营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码头、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单位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督查督导工作。针对盐城港实际,组织督查督导组,对各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家家到”督查、督导,抽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所在地政府。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阶段(2017121日至2017121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到基层单位和企业。要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请于121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局安委办。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71211日至2018311日)各单位要围绕冬季安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应急值守等关键节点,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紧盯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未落实的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工作举措,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局安委办结合2017年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活动,推进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312日至320日)。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提出加强港口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将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局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压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懈怠、决不能存丝毫侥幸、决不能留丝毫死角,必须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做到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抓常抓细抓严,落实好各项部署举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领导,迅速推进。各单位要结合本通知和自身实际迅速研究制定针对性方案,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全覆盖零死角见成效”要求抓好落实,进一步细化明确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认真组织专项行动,做好实施工作。

(三)全面排查,大力整治。各单位既要排查本辖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检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对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回头看”,逐一检查,举一反三、抓住不放,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逐一进行验收复查,逐级领导确认签字,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有效治理。要对照港口领域的重大隐患标准,逐一检查认定,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

(四)加大力度,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并公开曝光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依法坚决取缔;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视同事故对待,严肃追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市局安委办将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并同步报所在地政府。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加大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港口冬季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市局安委办将定期总结全市沿海港口专项行动情况,宣传推广经验做法,通报重大问题和隐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六)强化值守,超前防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为预防灾害性天气提供科学依据。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市局安委会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及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12月20日起,每周报送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例,每月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12),20183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徐志清,联系电话:88291913,88331913(传真)。)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mobile28365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行业领域

排查治理隐患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处罚

联合

惩戒

失信

企业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检查企业

排查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关闭取缔

停产整顿

暂扣吊销

证照企业

处罚

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

人员

 

(项)

(项)

项)

%

(项)

项)

%

(起)

(家)

(家)

(家)

(万元)

(人)

(家)

(家)

(人)

  

 

 

 

 

 

 

 

 

 

 

 

 

 

 

 

 

1.危险货物

 

 

 

 

 

 

 

 

 

 

 

 

 

 

 

 

2.水运工程建设

 

 

 

 

 

 

 

 

 

 

 

 

 

 

 

 

3.普货码头

 

 

 

 

 

 

 

 

 

 

 

 

 

 

 

 

4.堆场

 

 

 

 

 

 

 

 

 

 

 

 

 

 

 

 

5.其他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报时间:

说明:从12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填报统计表,数据为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件2

 

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所属港区

企业(项目)名称

行业领域

重大隐患问题或

严重违法行为

整治完成时限

是否挂牌督办

进度

 

 

 

 

 

 

 

 

 

 

 

 

 

 

 

 

 

 

 

 

 

 

 

 

 

 

 

 

 

 

 

 

 

 

 

 

 

 

 

 

 

 

 

 

 

 

 

 

 

 

 

 

 

 

 

 

 

 

 

 

 

 

 

 

说明:1.1210日报大检查以来挂牌督办的所有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之后仅报送新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

2.整治完成的在“进度”栏填写“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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